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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来源:平凉门户网 | 发布日期:2017-05-27 】 【选择字号:

526,市政府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暨合作办学协议,联办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于今年秋季建成招生。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高子伟、陕西师范大学产业开发处处长马进福、陕西师范大学对外办学办公室主任梁高全,平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吕同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乔英,市政协副主席朱建国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吕同舟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陕西师范大学在平凉设置实验中学表示热烈欢迎,对陕西师范大学长期以来给予平凉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被誉为中国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学科优势明显,尤其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卓越教师培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陕西师范大学先后和地方政府及有关企业开展基础教育领域合作办学15所,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

                       市委常委、副市长吕同舟致辞

吕同舟表示,在平凉设置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是平凉教育事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依托陕西师大优质教育资源,创办一所高水平、有特色、人民满意的好学校,增加中心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辐射带动全市教育更加优质、更加均衡、更加科学发展。吕同舟表示,平凉市和陕西师大将以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为起点,结合平凉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全国文化旅游养生第一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甘肃省循环经济和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开展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战略合作。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正主持签约仪式

张正说,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开启了平凉市与陕西师范大学战略合作的新篇章。今后双方将围绕重大课题合作、教育质量提升、人才培训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旅游文化发展、精准扶贫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陕西师范大学在高端人才、学术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深度挖掘平凉市区位优势和在煤电化产业、旅游文化、特色农产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一起励精图治,奋勇拼搏,深化合作,开拓创新,推动双方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高子伟致辞

高子伟代表陕西师范大学对平凉市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下大力气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持之以恒改善办学条件、协调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陕西师范大学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确保为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输入先进的办学理念,打造精良的管理团队和优质的教师队伍,构建科学的育人机制,提供优质满意的教育服务,为平凉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约现场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陕西师范大学负责提供教育品牌、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和教师培训等,为学校管理和教师团队提供全员培训,对学校发展进行全程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估。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到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在全国范围内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教师和陕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来学校任教,选派专家指导办学。学校定位为市属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由平凉市按核定教师编制数量,足额拨付人员保障经费;根据学生数量,及时拨付公用经费。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研活动、教学评估、校长及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学生资助等方面纳入平凉市与崆峒区统一管理。在学校内部管理方面采取“民营机制”运行模式,重点探索改革学校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以期形成多元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探索试点改革经验。

目前,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机构编制已经获得批复。平凉市专门成立了学校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崆峒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正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近期将开展校长、教师招聘工作和校园环境改造,并研究确定今年初一新生招生范围和高一年级招生计划,确保今年秋季如期开学。

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崆峒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市教育局副县级以上干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学校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