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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市编办登记科 | 发布日期:2017-07-17 】 【选择字号: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履职监管,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规范履职,平凉市编办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为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今年3月市编办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工作的通知》,将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已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从确定法定代表人、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审定开办资金和核定人员编制四个方面规范事业单位履职事项,并同步出台了清理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的四项措施,一是对发现有失信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将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二是对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不符的,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三是对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材料不充分的,及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并作出说明;四是对严重违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清理规范工作启动以来,市编办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核实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填报资料,加大信息检查和实地核查力度,及时变更登记信息,及时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行为,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共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70家,规范22家,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13家,变更事业单位名称2家,变更开办资金6家,并对这些单位给予重新发证。通过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逐步建立了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登记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