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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三坚持”积极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灵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0-09 】 【选择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市编办上半年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灵台县编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回头看”,查阅历年档案资料,梳理核对机构历史沿革,查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做到一事一账、动态更新、定期对账、全程留痕。在认真清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边梳理、边整改”、“先易后难”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坚持优化配置,消化结构性超编。对照市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任务要求,研究制定了《灵台县2017年结构性超编消化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建立了结构性超编消化台账,将消化目标具体到单位、到个人,做到精细化管理,通过编制调剂、人员交流调动等方式,持续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65名。三是坚持只减不增,核减工勤编制。按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机构编制资源现状,扎实开展统计分析,厘清了机构编制底数,核销了团县委、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中台分局机关工勤编制各1名,完成了超出2012年底基数的4名机关工勤编制核销任务,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