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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静宁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1-13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静宁县全面推进“一支队伍管全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静宁县根据市上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静宁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静宁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静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为推动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职能,以及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并由该部门行使上述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理顺体制机制,统一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开展相对集中的城市综合执法,并强化基层,完善执法体系。日前,静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机构和编制已整合到位,“政策集成、工作集聚、力量集合、资源集中”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