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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出台《项目人员调剂使用暂行办法》

【来源:庄浪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1-27 】 【选择字号: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科学配置人才资源,近日,庄浪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项目人员调剂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后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县选服务项目人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剂项目人员时,按照本单位编制10名以下不超过30%10名以上不超过20%的比例上报需求计划,按管理权限报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核和有关会议审定后,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调剂使用。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部分县直单位编制少、工作人员紧缺、年龄结构老化等突出问题,为促进县乡干部合理使用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