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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编办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来源:泾川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2-05 】 【选择字号:

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泾川县编办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群众办事申报材料和手续,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及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审核审查环节和手续。

一是细化方案严标准。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全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泾川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泾川县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县审改办研究制定了《县政府部门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清理范围及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为全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坚持原则严把关。通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在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清理,提出了“四个一律”清理原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坚持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不合理证明。

三是明确责任严范围。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主要清理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行使职权中,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包括各类证明、盖章、证照(证件、证卡、执照)、认定结果、认证认可结论、鉴定结论、评定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结果、年检年审结果、资质资格证书、公正文书、登报声明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