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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17 】 【选择字号:

  7月15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研究全县机构调整、领导职数核定等有关事项,安排部署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主任刘凯,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委编委副主任崔仁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编委副主任程跟会,以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刘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对于规范县委编委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县委编委会各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按程序、按要求履行好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全力支持县委编办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强调,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适应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改革创新,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整力度,紧扣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着眼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要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规定,加大统筹力度,着力破解人员编制的结构性矛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价机制,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要持续推进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考核、决策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努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加有效、更加全面地服务和保障全县各项事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机构编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