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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四个转变”实现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来源:灵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8-0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庄浪县编办立足“四个转变”,有效促进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协调配合,从割据式管理向协作式管理转变。坚持把建立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出台《庄浪县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从严从细靠实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职责,建立起“编办核编、人社核资、财政拨款”的约束体系,改变了以往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实现了各部门之间向配合协调、监督制约常态化的转化。

二、健全管理制度,从阶段式管理向全程式管理转变。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执行“三个一”审批制度,制定出台《庄浪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卡两单”用编程序和“三先三后”进人程序,实现了事前审批、事中办理、事后监督的全程管理,替代了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阶段式管理,拓展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空间。

三、合理配置资源,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定期开展核编减编工作,实行空编统一集中管理,采取连人带编调剂、编制人员双向调整、严格落实到龄即退等综合措施,对行政和事业空缺编制统一收回管理,分层级分类别建立行政、事业空缺编制数据库,优先解决关键领域和重点一线岗位的机构编制需求,做到编制资源按需分配,形成了动态管理的良性机制。

四、规范业务流程,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一是加强工作程序精细化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审批、编制使用、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办事流程,制定工作流程图,规范办事程序。二是加强数据精细化管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依托,实行“一变动,一调整”,及时通过实名制系统对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领导职务调整、人员变动、人员信息等事项进行实时调整更新,确保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档案精细化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电子信息档案,做到纸质资料与电子档案同步更新,实现了数字化、动态化、便捷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