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各级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市、县(区)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市直机关和县(区)、乡(镇)领导职数限额;审核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
(三)审核市直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审核调整市、县(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市直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的工资统一发放。
(四)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开支渠道;管理事业法人登记工作;指导并协调市、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五)监督检查市、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纪律的处罚办法。
(六)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以及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人员进编的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综合科、党政科、事业科、督查科、审改科、登记科等6个内设机构。下设一个行政机构:平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4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07万元,上年结转14.4万元。预算支出245.4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7.47万元,与2016年175.15万元相比,增加32.32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及政府采购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加。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登记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经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经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等费用。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2万元,较2016年增加8.37万元,增长4.8%。主要增长原因是2017年执行了新的工资标准,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在职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5万元,主要是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等费用。
3.项目支出38万元,主要是支付事业单位登记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经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经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等费用。
4. 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采购。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155.6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8.7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取暖费用支出4.79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2.15万元。
2.机关运行费35.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持机关正常运行。
3.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主要是电脑采购。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