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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编办“三个一”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来源:长春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1-04-25 】 【选择字号:

  长春市积极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整合执法资源、健全执法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效应逐步凸显,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构建一个权责明晰的综合执法体制。将市和城区(开发区)两级20多个部门单位承担的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方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在市级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支队内部精干设置综合处室和专业执法大队,设置各城区(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并对应乡镇(街道)下设综合执法中队,依托相应的市场监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建立分局与执法大队“局队合一”、监管所与执法中队“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构建起高位统筹、上层专业、下层综合、基层全覆盖的综合执法体制。 

  二是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市局统筹协调,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实行城区(开发区)分局与执法大队、乡镇(街道)监管所与执法中队领导交叉兼职,确保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日常监管之间的有效衔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筹协调全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除直属食品稽查、质量稽查大队外,代管经济稽查、药品稽查、知识产权稽查、价格稽查等直属专业执法分局;代管执法督察分局,由其统一负责案源及案件管理。实现一支队伍统一安排部署、指挥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解决了处罚标准、执法程序差异化问题,确保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贯通“一盘棋”。 

  三是打造一支执法有力的基层工作队伍。统筹规范编制管理,按照机关“瘦身”做“减法”、基层“强身”做“加法”的思路,大幅压缩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执法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将编制人员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改革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线执法人员占比达90%以上,彻底解决了以往执法力量“头重脚轻”、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促进提升了执法办案效能水平。2020年,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目标,聚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政执法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罚没金额实现翻番式增长,有力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