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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多措并举构建基层新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来源: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1-05-13 】 【选择字号: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领域、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尤其是在推进基层“三整合”工作中,紧紧围绕“1+4”改革目标,统筹谋划,稳步实施,全面打造“专业执法+综合执法+镇域执法”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坚持分类整合,持续优化执法体制。一是精简专业执法队伍。积极整合物价、商标、专利等职责并入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集中行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权;整合应急、住建等部门分散于内部科室的执法资源,组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建设市场执法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专项领域内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推动区域综合执法。利用党政机构改革契机,组建成立区城市管理局并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相对集中行使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卫生、公安交通等7个方面156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先单一领域监管角色向统筹协调全区综合执法工作角色转变;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要求,推动农业、卫生、交通、文化四大领域1682项行政执法权限上划市级部门实施,推动实现“市区一体管执法”。三是组建镇域执法队伍。结合乡镇机构优化调整工作,统一设置乡镇综合执法局,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明确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迈出了基层行政执法“第一步”。

  坚持统筹推进,稳步下沉执法资源。一是稳步下放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分批下放”原则,结合省级赋权指导目录,首批赋予乡镇城镇管理、劳动保障等方面行政处罚事项42项,并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实施,逐步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问题。二是整合派驻执法力量。研究出台《区级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派驻机构属地党(工)委“1+X”管理机制,按照“区属区派、乡管乡用”模式,将城管、市监、公安、资规等派驻机构执法力量整合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体系,推动基层治理力量“攥指成拳”。三是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出台《宿城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围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水利建设、生态环境等40项重点领域监管事项,明确乡镇街道巡查报告和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责任,避免综合执法监管领域权责不清、推诿扯皮。

  坚持协同高效,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党建引领网格建设。坚持“双网融合、党社共建”,规范设置城乡“全科网格”573个,横向整合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条线监管职责,将违法行为线索巡查报送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内容,确保动态管理到人、静态管理到物、跟踪处置到事。二是打造集成指挥系统。新设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依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整合接入“12345”、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工地、应急管理等信息系统,逐步将一体化平台建设成上下贯通、区乡协同的综合监管执法两级指挥平台。三是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制定出台《宿城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流程图》、《宿城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文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处罚裁量基准、监督追责方式等,努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