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主动协调积极落实《条例》有关督查规定
《中国共产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以来,甘肃省委编办高度重视,多次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为了落实好《条例》中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等监督范围等规定,甘肃省委编办主动作为,派专人赴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等六部门,就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进行了沟通衔接,在吸收机构编制部门同志参与,开展联合督查,发挥监督合力,制定和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方面达成了共识。
同时,甘肃省委编办将积极向中央编办请示汇报,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适时研究制定甘肃省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工作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