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三手抓”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崇信县委编办找准切入点、聚焦发力点、强化落脚点,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学习,上好法规“思想弦”。将机构编制法规和制度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通过每周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室务会、编委会等形式,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等进行集中研讨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考量,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将《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课程学习内容,并及时印发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不断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抓重点,把准督查“方向盘”。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紧盯关键环节,聚焦重点事项,及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同时将机构编制事项列入年度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构筑起“不敢违、不能违”的机构编制红色防线。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围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督查整改等,开展了专项化、多层次的专项督查检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
三是抓运用,架起纪律“警戒线”。强化整改落实,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以“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台账销号”的管理模式抓实整改,定期随机选取部分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其书面报告未整改原因,并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保障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重结果运用,坚持把监督检查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调整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