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四项措施构建简约高效乡镇管理体制
河南省许昌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乡镇职责不清、条块分割等体制机制问题,构建简约高效乡镇管理体制。
一、优化职能配置,重塑乡镇组织架构
结合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工作实际,明晰乡镇职责,科学设置机构。一方面,明确乡镇承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建设等8项职责,对各项职责进行细化,制定《乡镇职责清单》。另一方面,实行乡镇机构限额管理。根据乡镇常住人口、经济规模等主要指标,将乡镇分为较大、中等、较小3种规模,分别设置12、11、10个机构,优化组织架构。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乡镇人员力量
推进人员编制向一线下沉,使乡镇编制配备与工作强度更加匹配。一是推动部分县(市、区)直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一律下放,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在部分重点领域的话语权。二是推动县(市、区)直部门编制下沉。核减收回职能弱化或工作任务不足部门编制,充实加强到经济总量高、常住人口多、编制相对紧缺的乡镇,实现编制资源科学调配。三是根据乡镇规模大小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编制在乡镇之间横向调配力度。按照“减小、稳中、扩强”原则,推动编制由“编多事少”乡镇向“编少事多”乡镇流动,打破“平均主义”,实现人员编制与乡镇职能相匹配。
三、创新编制管理,打破人员身份藩篱
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岗位设置等方面探索实行更符合乡镇特点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发挥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竞争氛围。一是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在编制核定方面,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分开核定,单独计算,但在机构设置方面,不再区分乡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打破行政和事业岗位限制,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二是实行岗位职责清单管理,明晰工作任务。根据“三定”规定、《乡镇职责清单》及党委和政府重要任务,全面梳理乡镇职能事项,统一编制乡镇岗位目录,逐一明确每个岗位的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要求等,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三是建立机构编制激励机制,打破事业单位人员晋升天花板。打通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与行政人员交流途径,拓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渠道。
四、持续扩权赋能,推动乡镇权责对等
坚持资源下沉、重心下移,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交基层。一是明晰县乡职责边界。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制定《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部门和乡镇之间的职责边界。二是赋予乡镇综合执法权限。扎实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一支队伍、一张清单”管执法。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省级审批”程序,明确赋予乡镇综合执法权限83项,明确乡镇执法地位。三是推进基层减负措施落地见效。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建立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对不得重复督查检查、不得重复考核评比、不得反复填表报数等10项负面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基层减负措施落地见效,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谋发展、干实事、抓落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