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湖北宜昌宜都市委编办“三向发力”推动机构改革落地见效

【来源:湖北宜昌宜都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8-26 】 【选择字号:

     2024年以来,湖北宜昌宜都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在优化职能体系、健全协调机制、人员定岗明责上发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努力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

  优化职能体系,确保部门事权明。一是多次召开职责划转交接会,厘清新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职责,在内设机构和编制配备上向主责主业倾斜,落实落细志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职能,确保社会工作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局起步。二是乡村振兴局职责整体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后,为促进两部门“化学融合”,在修订市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时,精简合并业务重合领域,合理设置相关股室,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得到有效统筹。三是深入研究民政、数据管理等涉改部门职能承接、人员力量等问题,确保职责交接不落空。优化数据管理职责,调整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内设机构,整合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数字化建设等职责;民政部门划入老龄工作职责后,及时梳理分析其承接机构和人员,保障职责衔接顺畅。

  构建协调机制,确保权责边界清。一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一对多”工作机制,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构建部门间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水利领域执法职能划转,根据这两个领域执法专业性强、承接时间长等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会商沟通,分别形成自然资源领域、水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方案。三是本次改革中信访部门调整为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指导社会工作部建立内部运行机制,明确报告、请示、沟通机制,将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人民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人员定岗明责,确保基层治理强。一是突出乡镇(街道)枢纽服务功能,制定“六(五)办三中心”功能枢纽图,对乡镇(街道)履职过程“立体画像”。二是根据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干部岗位职责目录,统一设置乡镇(街道)岗位68个,规范岗位名称和职责。三是将市直部门(派出所除外)派驻乡镇(街道)机构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推动乡镇(街道)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激活乡镇(街道)编制资源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