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示
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建设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坚持以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按照“三级四同”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建立了由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机构编制部门进行规范性审查的联合审核机制,形成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为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市级40个部门单位共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10类权力事项4447项,责任事项29189项,追责情形38563项。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已经市委编委会讨论审定,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市委编办8572986;市司法局82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