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重点专题

《平凉机构编制信息》第12期

【来源: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15-09-21 】 【选择字号:

【工作动态】平凉市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等3则

【政策看点】省编办等四部门明确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等2则

【他山之石】四川省达州市加强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管理

    

平凉市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发展水平,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编办会同组织、监察、教育、财政、人社、文广、卫计委、审计局等八部门制定下发《平凉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试点单位,启动试点工作。近日,平凉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崆峒区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平凉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实施方案》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提出了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制度、制定章程、完善人事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的具体办法,在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工资绩效分配等政策激励方面均有较大的突破。按计划,试点单位今年10月底建立理事会、管理层,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共同参与治理的事业单位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市编办登记科)

崆峒区多措并举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两个只减不增”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政策精神,崆峒区按照严控总量、盘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和思路,多措并举抓好抓实全控编减编工作。坚持“四严”,控制总量。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将行政机构严格控制在省市核定限额内,不突破全区行政编制总额;按照“撤一设一”“撤二建一”的原则,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编制,按照“退一减一”的办法,逐步核减,不再核定新的工勤编制。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会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批复,各种会议、领导讲话和行业发文都不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依据和凭证。从严控制领导职数。制定《平凉市崆峒区科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核定办法》,规范科级领导职数配备和使用程序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大部门、大科室制,整合职责,精简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对确因职能调整,工作职责和任务增加的单位,采取在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内连人带编调整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对政策性安置人员,在空编单位安置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消化超编人员,确保2017年底在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推进改革,盘活存量。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部门,相应核减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实行大部门制的机构,整合内部职责,精简内设机构,收回部分行政编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科学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对职责相近、机构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工作量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合并;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积极创造转企条件,逐步核销事业单位,腾出机构和编制资源,用以解决涉及民计民生的机构编制问题。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类和辅助人员类实行“经费包干、购买服务、人员自聘、合同管理”,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三是完善机制,创新管理。修订完善了编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强化“三项”管理(即机构台帐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档案管理),建立机构编制月统计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核的“双台帐”管理模式,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打破部门单位编制终身制。结合年内自然减员等情况,控制性地下达编制使用计划。

                                 (崆峒区编办)

崇信县编办全面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现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与人员管理的准确性、真实性,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编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一是强化责任,严把审核。严格按照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抓紧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平机编办发〔2015〕57号)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定专人负责,本着“审核确认方可进入系统”的原则,在基本数据录入和人员数据导入时,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已录入机构编制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人员信息不错、不漏、不缺。二是坚持原则,开门搞核查。县编办安排两周时间要求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对本单位实名制系统中的机构、编制、人员等现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对误报、漏报的信息与本人、人社、财政等部门核对后提交县编办审核修改,截至目前已修改信息135条,上传人员照片52张。三是注重联络,畅通信息渠道。县编办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申报、更新等工作,并公开联络电话、建立QQ群交流群、机构编制网等平台,确保实名制信息联络渠道的畅通。四是严格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县编办将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做到实名制系统信息“及时调整、实时监控”,力争达到“两个统一”,即机构编制信息与审批文件相统一;实有人员信息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有人员、单位工资统发表相统一,“四个清”,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崇信县编办)

 

省编办等四部门明确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近日,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甘肃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

《标准》共三章二十条内容,对全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包括农村幼儿园在内的公办幼儿园编制配备作了详细规定。

《标准》规定:县级以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与幼儿比例为1:10,乡镇及以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与幼儿比例为1:12。民族地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核定附加编制,附加编制原则上不超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后勤服务、安保等人员采用劳务招聘等方式解决,不纳入编制管理。

《标准》对公办幼儿员教职工人员结构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管理人员:5个班以下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保教人员:不低于教职工编制总数的88%。卫生保健人员:一般每园配1名,寄宿制或幼儿超过200名的幼儿园可酌情增加。财会人员:一般每园配专职会计1名,配专职或兼职出纳1名。只有一个班的幼教机构(如村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学前班等),一般配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1名保育员。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

《标准》强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截留或变相占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按照标准增加的编制,在各地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左右重新核定一次。

                      (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整理)

省编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近日,省编委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知》指出,要严格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立与变更、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受理、研究、办文。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政府设置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部门起草的行业规章、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等,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副处级以上机构必须报省编办(省编委)审批。从严规范和管理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将这类机构通过设置内设机构、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方式变相实体化。严禁超出规定的数额核定领导职数,严禁以任何形式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除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等情况外,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超职数超规格配备的领导干部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消化任务。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省编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各地以2012年底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为基数,进行总量控制,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继续坚持新入编人员审批制度,省市两级分类对现有空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调剂使用,新进人员一律在现有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招考(招聘)。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框架意见,创新政法系统机构编制管理。政法专项编制按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分系统下达和管理,做到专编专用。要精干内设机构及警种,优化整合机构编制资源,着力解决分工过细、职能交叉、警力分散的问题。要精简机关编制、充实基层一线。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关于将控编减编和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纳入巡视监督范围的通知》精神,充分运用党委巡视和领导干部审计成果,借机借势借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带头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按规定办事。要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宣传教育,推进机构、职能、程序、权限和责任法定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工作开展不力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甘肃省机构编制网)

      四川省达州市加强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强力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加强过渡期管理,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整合。撤销名存实亡的事业单位,整合重复分散的事业单位。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未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撤销的事业单位原核定事业编制全部收回,人员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配套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二是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规范名称,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规范名称及加挂牌子,对事业单位名称与实际履行职责名不副实的予以规范。合理核编,按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的要求,按一定比例核减事业单位的编制;对事业单位编制规模过大、与承担职责任务明显不适应的,加大编制核减力度;核减收回的事业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和保障公益类事业单位履行公益职能所需。理顺体制,与主管部门(单位)业务不对口的事业单位,在积极协商的基础上调整隶属关系,划转至业务归口的部门(单位)管理。三是加强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管理。行政类事业单位,在“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条件不成熟暂不能调整到位的,收回空编,人员实行“退一进一”管理,编制只减不增,逐步过渡。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应实施转企改制;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暂缓改制,收回空缺编制,人员只出不进,逐步过渡;市场竞争能力弱,无法推向市场的,予以撤销。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未整合且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未明确类别期间,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外,机构编制予以冻结,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

                              (中国机构编制网)

报:省编办。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领导。

发:各县(区)编办,各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