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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机构编制信息》第14期

【来源: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16-08-11 】 【选择字号:

平凉机构编制信息

 

14

 

 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811

 


【工作动态】市编办对控编减编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等5

【政策看点】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它山之石】厦门市编办积极指导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圆角矩形: 工 作 动 态    

市编办对控编减编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为全面、准确了解各县(区)半年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727日至29日,市编办组成三个督查组,集中时间对7县(区)、平凉工业园区控编减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年初,市编办制定了《平凉市2016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将上述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列入,此次督查是对《要点》要求的具体落实。督查期间,各督查组采取看、查、听的方式,实地查看了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和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机构挂牌、人财物划转等情况;在县(区)编办查阅了控编减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查看了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和实名制系统更新维护资料,全面掌握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在各县(区)召开了编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反馈了督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全面掌握了各县(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督察组将向市编办主任会议专题汇报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下发各县(区),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并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督促县(区)及时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编办督查科)

平凉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甘肃省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新修订的《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发布施行以来,平凉市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保证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有序,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突出氛围营造,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平凉市编办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规定》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部门,并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工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扩大《规定》的社会知晓面,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突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政策规定。组织登记系统业务人员深入细致解读《规定》各项条款,熟悉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规办事的思想认识和水平。组织各事业单位从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规定》,严格按规定要求、程序提交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如实报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加强自我约束,明确责任和义务,规范使用法人证书,依法规范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业务,保证了《规定》的有效落实。三是突出高效服务,持续优化流程。新修订的《规定》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要件、流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权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凉市编办对照《规定》要求,认真查摆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再完善,制定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操作性流程,使业务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有效的提高了服务效率。四是突出整体联动,强化统筹推进。市编办加大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区,各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保证了《规定》在各级各部门的全面贯彻执行。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协作沟通,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要求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指导,加强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管理主体作用,极大增强了《规定》贯彻执行的实效。         (市编办登记科)

泾川县编办出台“销编销员制度”加强

机构编制“出口”管理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和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核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编办近期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退休、调出、辞职、辞退、开除、死亡等减员情况建立销编销员制度。要求所在单位销减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前,先到县编办办理编制核销手续,再由组织、财政、人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约束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编制人员核销工作,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口管理,有效防止“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泾川县编办)

庄浪县编办突出“实、准、精”加强

机构编制台帐管理

庄浪县编办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帐入手,重视基础统计工作,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一是日常管理突出“实”。原有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为基础,进行细化完善,实行分类运转,分别建立党政群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帐,并在日常管理中逐步优化台帐形式和内容,做到便捷、实用。二是数据更新突出“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机关事业单位名称、规格、经费形式、内设机构等发生变化,或人员变动、编制增减时,由专人及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进行调整和维护,做到基础台帐和实名制系统同步更新,确保数据信息准确。三是能力提升突出“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统计人员日常学习形成常态化,吃透实名制系统各项指标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在夯实业务基础的同时,探索使用实名制系统的各项新增功能,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水平。       (庄浪县编办)

泾川县编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泾川县编办积极探索,研究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一是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泾川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抽查主体和对象、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结果运用、工作程序等,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建立“一单两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将已在泾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法人登记,并于本年度731日前已在甘肃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列入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本级机构编制部门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1%-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重点单位会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将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泾川县编办)

圆角矩形: 政 策 看 点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意见》共分6部分29条,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

关于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意见》提出,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健全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关于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意见》指出,严格执行执业惩戒制度,建立健全投诉受理、调查、听证处理等工作程序,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完善职业评价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执业管理体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意见》强调,要推进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建立全国律师信息查询系统和中国律师诚信网,完善律师行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律师队伍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律师资源,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积极推荐优秀律师参政议政,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等工作的制度性渠道,吸纳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重视运用律师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手段,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逐步实行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由律师代理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                         (中国机构编制网)

厦门市编办积极指导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近日,厦门市编办、市卫计委在完成市、区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的基础上,联合下发指导意见,指导各区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统一名称明确职能。将各区辖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原加挂的计生服务机构牌子统一更名为“厦门市××区××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并明确划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实现各机构之间合理分工、协作联动,推动区域整体医疗卫生水平提升。整合资产安置人员。要求各区严格按照省计生委、省委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原镇(街道)计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和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进行合理划分。原镇(街道)计生服务机构的现有人员,结合本人意愿和各区实际,由区卫生计生局商区人社局、镇(街道)妥善安排。明确时限落实要求。加强对各区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要求各区积极稳妥推进本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的实施。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该项工作于201691日前完成,市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各区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中国机构编制网)

 

 

 

 

 

报:省编办。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领导。

发:各县(区)编办,各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