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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四举措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来源:静宁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2-0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静宁县编办从四方面入手,努力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详实准确、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运用能力。

一、加强机构编制协调配合联动机制。落实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组织或者人社部门需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审核意见,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补充、调配人员;组织部门需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在职数范围内调整任用干部;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出)编通知单》办理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以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实名制人员数据为依据,编制和调整部门预算、核拨经费、统发工资。编办依托工资资金联审,按月开展机构编制、人员数据比对工作,消除人员基本信息更新盲点,实现人员信息更新及时、准确,确保日常统计分析的准确性,为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二、建立严格的入(出)编管理制度,及时完善统计资料。对涉及市县、县区之间人员调整和县(区)直单位、乡镇人员发生变化的,必须开具《入(出)编通知单》。入编时,以介绍信、任职文件和原所在地编办出具的《出编通知单》为依据,开具《入编通知单》,交财政、人社、教育部门核发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出编时,以调令、调动文件、退休文件、商调函、死亡证明等为依据,开具《出编通知单》,交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停发工资,或交市级编办或其他县(区)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相关介绍信、任职文件、调令、调动文件、退休文件、商调函、死亡证明等认真做好存档以备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数据维护,及时上报本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变化情况。同时,做好统计资料、机构编制台账的更新完善。

三、建立两套机构编制台帐,确保数据准确。一是实名制系统数据台账,根据机构编制文件、人员出入编凭证和任职文件,编辑台账,调整编制、职数信息;通过系统办理用编申请、人员出入编备案、职务变动备案等业务,全面及时掌握全县机构编制整体情况及底数,建立快速便捷查询和统计的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监管,为编办数据挖掘提供支撑。二是依托工资联审,建立一套含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电子台帐,由专人管理。每月末对两项数据进行比对梳理,确保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及时、准确、有效。根据两个台账,县编委督查室核查机构编制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控编减编工作落实、实有人员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纠正,并在实名制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切实发挥好实名制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四、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的运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参谋助手作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依托实名制大数据信息,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工作重点领域倾斜。使各类编制资源“动起来”,并加以灵活有效的统筹使用,盘活既存人力资源并激活新增人力资源,从而实现政府编制管理的优化配置。实名制数据也积极服务和参与全县公车改革、公房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等重点工作,增强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