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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督查调研崇信华亭机构改革等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05 】 【选择字号:

    为督促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工作进展,按期完成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72日至3日,市委编办主任胡麒军一行深入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屏镇和华亭市安口镇,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崇信县、华亭市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以及华亭市安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胡麒军指出,这次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部门要把“三定”规定作为履行职责的依据,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要按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对违反“三定”规定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建设。

    胡麒军要求,县(市、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的执法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锁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人员编制、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队伍组建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推进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在乡镇(街道)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胡麒军强调,安口镇作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要按照建设“市域副中心,工贸型城镇”的目标定位,把安口镇建设成为人口集聚、生态良好、产业合理、结构优化、社会和谐、经济繁荣的现代化新型城镇。聚焦目标,完成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实行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等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要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市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基础。

    崇信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闫旭升、华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勤忠及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