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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召开市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工作协调推进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10 】 【选择字号:

  7月10日,按照市委编委领导指示要求,市委编办召集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市畜牧兽医局等涉及执法职责划出部门的负责同志,市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崆峒区委编办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同研究职能调整、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编委《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能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与会同志结合部门实际就《通知》要求进行了深入讨论。市委编办副主任何瑛同志就落实《通知》精神,如期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今年以来,市上先后印发了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平凉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各执法机构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市委编办与各部门反复沟通,经市委编委研究审定,印发了《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能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范围、人员编制的来源和划转程序,是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服从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职能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任务。

  

  会议要求,按照同一领域、一个部门只设一支执法队伍、市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整合市区五大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将市、区相关部门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统一交由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改革后,市区五大领域原有相关执法机构不再保留。要严格执行人员转隶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规定,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妥善分流安置未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所有划转人员7月29日前到岗工作,7月30日前完成所有划转手续。

  会议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转隶未到位前,原有执法机构继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档、不松劲。人员转隶到位后,原有执法机构予以撤销,按规定将有关资产、档案等移交新综合行政执法队。新组建的综合执法队根据工作需先行内部分工,明确执法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全面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确保执法管理无缝对接、平稳过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抽组专人,成立专班,分工协作抓好相关工作。新的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后,主管部门要尽快研究拟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规定,按规定程序送审。“三定”规定要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三对照”、“一结合”;要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将人员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与各市级主管部门、其他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事业单位,与崆峒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