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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委编办“四学”《条例》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来源:灵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8-05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灵台县委编办采取“四学”措施持续深入抓学习、抓贯彻,开展多层面、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示范带动学。县委常委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编委会会议先后多次组织深入学习研讨;向县级领导及乡镇部门下发《条例》单行本,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专题辅导学。采取线上学习宣传和线下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把《条例》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开展集中培训辅导;在县机构编制网站上传相关学习内容,向乡镇、部门开放学习平台,专题开展学习,不断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

三是研讨交流学。县委编办采取班子成员领学、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逐条逐项反复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入系统学习,干部职工努力将每项条款和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学懂弄通,真正把《条例》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

四是对标完善学。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等方面,全面清理相关文件规定和办事流程,废除或修改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条款和环节,制定印发《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修订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手册》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历史沿革档案》,做到机构编制各项制度与《条例》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