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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五个坚持”抓实学习贯彻《条例》关键举措

【来源:静宁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10-21 】 【选择字号:

    静宁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持续在学懂、弄通、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本领,为履行好新时代机构编制部门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持深学细读,补足精神之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编委、县委编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条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将学习《条例》列入编委理论学习计划,在办公场所悬挂《条例》宣传报、组织党员干部在“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条例》,开设富有“编办味”的党课和业务知识讲坛,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系统学习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要义和政策要求,把《条例》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一口清、政策通”的能力,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了运用《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为开展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理论保障。

  坚持宣传培训,夯实思想基础。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先后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条例》。县委编委主任就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用好《条例》,用活编制资源,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静宁门户网、静宁发布等媒体广泛报道,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县委编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要求贯彻学习的文件附上《条例》全文转发到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并要求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及时总结汇报。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动员,掀起了学习《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为落实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创新管理方法、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坚持调查论证,拓展思维视野。县委编办紧密结合静宁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学以致用,结合《条例》和中央、省市精神的学习贯彻,重新制定了《静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静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编办党支部多次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召开主题党日,深入学习研讨,围绕学习、落实、掌握、用好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从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保障各项事业发展出发,谈感受、找差距、提建议,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强化了党员干部对编办全局工作的认识,开拓了研究谋划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路。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自觉对标《条例》要求,重点抓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评估调研和“回头看”,进一步厘清了涉改单位职责边界,理顺运行机制,做到责权一致,协同高效。

    坚持对标对表,强化科学决策。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静宁县立足实际,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从规范在编人员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编制使用程序,加强编制宏观控制;规范日常业务运转,加强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在制定了《中共静宁县委机构编委员会工作规则》、《静宁县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静宁县机构编制联席会议制度》和机构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备案、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格落实编委“一支笔”审批、“五不准”和?“三个一”制度,建立 “一表二单三卡四出”编制使用规范运行程序,切实强化源头管控,牢牢守住机构编制总量底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财政预算数据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实时对接,按照“利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分单位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动态电子台账”,结合每月工资联审及时调整运行各类台账和实名制系统,做到事事有记录、步步有痕迹、件件有数据备案。

  坚持严督细查,加强刚性约束。县委编办认真落实请示报告、业务工作统筹、日常工作指导制度,拟报市委编办和县委编委事项、重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均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审定、指导或备案,实现了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了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系统整理机构编制改革以来的基础资料,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要求,对全县党政群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机构运行及业务开展情况、挂牌情况、领导职数核定配备情况、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县委编办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广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在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方面形成合力,以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