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稳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编制置换工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抓调研。2018年甘肃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整体上划省教育厅管理后,平凉市本级管理的公立医院主要有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康复中心医院3家。多年来,由于受编制总量所限和统筹调剂使用编制的空间不足,3家公立医院均存在“两种编制类型、两种供给方式”的问题,既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也不利于医院日常管理。鉴于此,市委编办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市属公立医院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具体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二是着眼盘活资源抓改革。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测算医院编制缺口,建立核定编制与周转编制互为补充的编制保障机制,推进编制置换,打通编制壁垒,实现一个单位使用一种类型编制。针对编制置换过程中存量编制不足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减促增,下决心收回职责任务相对弱化的事业单位空编,共收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有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调整。统筹考虑公立医院经营收入和人员构成情况,与财政、人社部门认真测算对比,做到机构编制调整后编制总量不减、医院财政补助资金不减、人员绩效工资不减,并对编外人员的职称评审提出了具体意见,确保了机构编制调整的顺利推进。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抓落实。受编制总量所限,一次性调整到位存在困难,经市委编委会研究,提出了“一次谋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先期将市妇幼保健院原来使用的全额和自收自支两种类型编制,市康复中心医院原来使用的全额和差额两种类型编制统一置换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共收回全额事业编制8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7名,重新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60名。按照《甘肃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立医院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一并进行规范,有效提升了改革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