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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多措并举抓好控编减编措施落实

【来源:市编办综合科 | 发布日期:2015-06-10 】 【选择字号: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把落实控编减编措施,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目标作为“工作落实年”的重要任务,牢树“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动态调控,坚持综合施策,既确保了全市机构编制“两不突破”,又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构建严格管控工作新常态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控编减编目标任务的通知》,将省上下达的控编减编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并分别签订了《控编减编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控减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了《平凉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管控的总体目标,确定了“控、调、改、减”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工作措施,细化了部门分工,为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遵循。建立了控编减编部门会商机制,由编委领导牵头,先后3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控编减编措施、大额度编制使用、超编进人专项整治等事项。市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对科级职数使用事项进行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落实后勤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累计腾出收回机关工勤编制27名,初步实现了财政资金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的转变。配合组织、人社部门清理消化各类“吃空饷”人员和超编人员603名。编委牵头抓总,编办统筹协调,部门左右协同,市县上下联动,各级齐抓共管的控编减编新格局进一步形成。

二是强化综合管控,充分发挥“总闸门”作用。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主动担当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和机构编制的“守门员”,既勇于进取、锐意改革,又严把关口、不越底线。在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始终把省上批准的机构限额作为一条“红线”,克服各种困难和干扰,积极稳妥推进“撤、并、转”,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从原有的216减少为196个减幅9.3%,撤销政府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等各类机构57个,实现了政府部门瘦身、行政效能提升。坚持编制调整与机构撤并、职责整合同步推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撤销、整合职能弱化、职责衰减部门的内设机构35个,收回编制187名;对整合组建的卫计委等机构,均按原编制总数85%的比例重新核定编制;对新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金融办等单位,只变更机构和编制类型,不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新设机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要求设立,编制和人员按照层级在总量内调剂解决,确保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

三是强化服务发展,不断提升保障水平。抓住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根本属性,在全力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减”法的同时,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做好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加”法,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用编需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作用,不断强化对实名制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及时掌握人员变化信息,通过落实空编集中统一管理、自然减员编制预安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千方百计腾出编制,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去年,全市共引进各类高学历紧缺人才319名,录用公务员101名,事业单位人员516名有效保障了发展需要,缓解了就业压力,优化了人才队伍结构,最大限度地激活了编制效益。同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整建制划转、连人带编调剂等措施盘活存量,为全市能源开发、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点行业累计调剂编制773名,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有机构管,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四是强化专项整治,有效破解管理难点。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大民生项目连人带编调剂、核减机关工勤编制、超编人员向空编单位调整、涉改部门核减编制、严格落实到龄即退等综合措施,累计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559人。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各类“吃空饷”问题人员44名,按照平凉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要求,分别落实辞职、辞退、返回单位上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置措施,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政策的严肃性。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为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我们全面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核准、新入编人员审批、部门工资联审等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一支笔”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了同类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出现。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生根。市县(区)及时成立了编委督查室,配强领导,配齐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坚持围绕重点工作抓督查,市编委督查室多次深入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控编减编等重大改革管理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跟进、主动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围绕严格管理抓督查,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综合督查,进一步靠实了管理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围绕“双审”抓督查,对县(区)“双审”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督促县(区)及时整改,共整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9条。崇信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了《整改通知书》,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和期限,做到了真督实查;静宁等县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体系,与经济工作同督查、同调度、同考核;灵台县就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和汇报,主动接受监督,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