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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机构编制信息》(2015年第2期)

【来源:中国平凉门户网 | 发布日期:2015-03-27 】 【选择字号:

平凉机构编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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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327  

 

【工作动态】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等5

【政策解读】中办国办《意见》明确建立权力清单八项任务

【特别关注】国务院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工作动态

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

325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市编委副主任、委员,各县(区)编委领导、编办主任,平凉工业园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单位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共计130多人参加会议。市委书记陈伟,市委副书记、市长臧秋华对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编委副主任丁巨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编委委员王锦主持。

丁巨胜指出,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坚持“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稳步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加强,难点问题有效解决,薄弱环节打开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丁巨胜强调,2015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持续转观念、转重心、转方式、转作风深化三项改革,抓好一项管理,严格控制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为加快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建设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要以转变职能为重点,持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完善评估指标,确保顺利通过省上评估验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抓好部门职能配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改革。二要以建立权责清单为重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抓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持续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要以提升公益服务水平为重点,持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切实做好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评估工作。四要以“两个只减不增”为重点,创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控编减编措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将各级各类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

丁巨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把牢政策红线,守住总量底线,做到责任在肩,守土有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要加强自身建设,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化解矛盾,完成好各项任务,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市编办信息中心)

 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开局良好

今年一季度,平凉市编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履行部门职能,持续抓好改革管理任务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开局良好。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持续深化。着力梳理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及职责交叉问题,进一步理顺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体制,将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设立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效融合了职能,整合了力量。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体现“三转”要求,对市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着眼提升广大群众健康教育水平,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牌子,赋予了相应职责。积极筹备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准备工作,研究制定评估方案,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和专项评估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简政放权工作深度推进。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拟定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市级政府第九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6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三是其他各项重点改革开局良好。切实加强与市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小组的衔接沟通,就市编办牵头承担的15项重点改革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进行讨论,对改革举措内容、实现目标、主要步骤、阶段成果及完成时间等项目认真研究,提出了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并按时间节点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四是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两个只减不增”要求,修订完善了《平凉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汇报省编办批复后将印发执行。市编委分别与各县(区)编委签订了《控编减编目标责任书》,将控编指标分解到县(区),确保将全市各类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通过落实自然减员编制预安排、空编集中统一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市教育卫生系统高学历紧缺人才引进用编需要。严格落实编制使用申请、市直科级干部领导职数使用核准等管理办法,累计对11个部门的13名用编申请和6个部门的21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计划依规进行审定,从源头上堵绝了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市编办综合科)

 深化改革聚合力 挖潜增效保发展

——平凉市机构编制工作巧做“加减乘除”法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紧扣改革发展这一主题,严格落实“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动态管理、规范运作”的要求,巧做机构编制“加减乘除”法,管住盘活用好编制,深化三项重点改革,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巧做“加”法,综合施策保重点。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充分发挥在服务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在严格落实“两个只减不增”刚性约束、从严控编减编的基础上,对能源开发、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着力从机构编制、力量配备、职责划分等方面大力加强,全力保障重难点工作有机构管、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按程序报批成立了市县(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能源局和市金融办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平凉职业技术学院,调整理顺了市纪委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通过整建制划转、连人带编调剂等措施,累计调剂解决编制773名,确保了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的用编需求。

——巧做“减”法,控编减编零增长。全市机构编制部门主动担当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和机构编制的“守门员”,严把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关口。坚守政府机构改革“红线”,严控机构限额,克服各种困难和干扰,积极稳妥推进“撤、并、转”,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从原有的216个减少为196个,减幅9.3%,撤销政府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等各类构机构57个。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专项整治和“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和“吃空饷”人员603名。严格落实控编减编措施,对整合组建机构,按原单位编制总数的85%重新核定编制,新建机构按照层级在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相应核减机构和编制,整合或撤销部门内设机构35个,收回编制187名,全市机构编制实现“零”增长。

——巧做“乘”法,整合资源聚合力。顺应“大部门”制改革和推行综合执法的改革趋势,注重发挥乘数效应,对职能弱化、职责消失或相近的机构坚决整合,努力建设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了卫生、计生机构的整合重组,组建了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对文广、文物、体育等部门职责进行有效整合,着力构建大文化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调整理顺发改、农牧、交通等部门48项职责,有效防止工作缺位、越位或职责交叉,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系,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由崆峒区政府承担,避免了多头执法。

——巧做“除”法,盘活存量夯基础。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大局,着力建机制、立规矩,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坚持关口前移、精细管理,注重弥补管理漏洞和制度空白,通过先行试点、调查研究等方式探索做法和经验,制定出台了《平凉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平凉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对议事协调机构、领导职数使用、编制核准使用等全过程监管。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成立了市县编委督查室,先后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控编减编等专项督查,配合完成了省上对崇信、庄浪两县党政主要领导机构编制审计,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建立健全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在工资审批、编制使用、人员安置等方面相互制约、互通情况,大力推行实名制、数据化、动态化管理,为实现“两个只减不增“目标发挥了源头管控作用。

                                                          (市编办信息中心)

 市编办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今年是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第一年,市编办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一是提前谋划,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申办应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严格履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为全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审核,及时准确办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预报--事业单位申请--举办单位初审--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审核的程序进行。结合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涉及到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统计,要求凡涉及撤销、合并、更名、调整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登记事项改变的,必须在变更登记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保证了公示内容的真实、准确。同时,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5年的进行更换。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通过QQ群及时发布年度报告工作网上操作流程,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并对上门询问、网络或电话咨询的单位人员,给予耐心解释与答复,认真做好填报指导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事业单位扎堆换领证书,列出了日程安排表,为单位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市编办登记科)

 灵台县三措并举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灵台县认真落实省市控编减编和人员编制零增长工作要求,强化编制前置审批,严把编制使用审核关,确保控编减编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严格审批控总量。坚持编制前置审批管理,切实落实“一证一表一单一卡”用编程序,实行编制使用许可由机构编制联席会议或编委会议集体研究、《编制使用单》和《进人审批卡》由编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共同签批,真正把编制管理由后期办理提到第一关口严格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分步进人”的原则,全县除急需专业和支柱产业引进人才外,所有超编和满编单位只出不进,严把进人入口。二是认真审核立常态。严格按照“五项”原则认真审核单位用编计划,即单位必须空编,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申请使用编制;单位空编预留10%,空编2名以上的,至少预留1名,空编1名的,原则上不予审批用编;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和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及工勤人员用编不纳入审核;领导职数和一般人员编制互不挤占,分别审批使用;有停薪留职、请长假人员的单位用编不予考虑。三是健全机制促长效。建立了编制使用核准、新入编人员审批、部门工资联审、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等制度,健全了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约束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较大额度编制使用事项,必须经过机构编制联席会议集中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般工作人员“凡进必考”制度,制定印发了《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交流调配办法(试行)》,对干部交流程序、步骤和频次进行了规范要求,建立了从用编申请、编制使用审批到人员调配、入编办理的完整链条,为人员合理流动和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灵台县编办)

政策解读

中办国办《意见》明确建立权力清单八项任务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要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制定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二要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三要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其工作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审查结果按规定程序由同级党委和政府确认。四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五要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六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七要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已经建立权力清单的,要加快建立责任清单;尚未建立权力清单的,要把建立责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与权力清单一并推进。八要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权力清单公布后,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意见》强调,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特别关注

国务院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要精简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现有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应当严格控制。要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可探索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确需设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须经省级政府批准。

《意见》强调:各地政府要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要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应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干部实行定期轮换制,辅助性工作人员可在驻在地聘用。201512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市编办信息中心)

 

 

 

 

 

 

报:省编办。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发:各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