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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三个及时”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11 】 【选择字号:

  崇信县委编办紧扣党政机构改革节奏,统筹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机构名称、职能职责、举办单位等事项变更工作,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变更工作职责按照《关于崇信县副科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已经登记的事业单位职责和经营范围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看之前承担的行政职能是否全部剥离因合并、撤销划转的公益职能是否划转、承接到位并对登记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及时进行了变更。

  二是及时规范单位名称对机构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进行认真核对,之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收归行政机关后,名称不再保留“委、办、局”,结合新核定的职能对单位名称进行规范,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三是及时变更举办单位。对机构改革后,重组的党委、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隶属关系调整的事业单位进行细致核对,结合住所变更、法人变更对举办单位进行及时变更,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