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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三明确、两确保” 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蹄疾步稳

【来源:河北省唐山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5-25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唐山市高度重视,理顺机制、周密部署、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强化监督,蹄急步稳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理顺机制,明确“谁来干”。2020年3月,市委确定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由市发改委调整为市委编办,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调整成立了唐山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市委编办迅速行动,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迅速开展了调研摸底,分析评估问题和困难,预演改革路径,为快速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周密部署,确保“改革进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4次对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批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学民同志多次听取市委编办专题汇报并提出要求。4月29日,唐山市召开2020年第1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改革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同志批示要求,研究通过并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5月5日,陈学民同志主持召开第2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改革配套政策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10日,陈学民同志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重点研究了《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5月19日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后,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是细化方案,明确“怎么干”。《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要求、改革范围、改革方式和时间节点。要求:在事业单位分类中已经确定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全部列入本次改革范围;划分为公益二类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纳入改革范围进行转企改制。《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改革配套政策和完成标志,提出了上级改革方式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请示模板,对实质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四是压实责任,明确“干什么”。参照省各职能部门任务分工,结合唐山实际,明确市发改委负责转企改制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落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指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有关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形成高效务实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五是强化监督,确保“改革秩序”。以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对改革中涉改单位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