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以岗位管理联动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4-25 】 【选择字号:

     为提升基层执法效能,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将行政执法改革与岗位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实效”。

  细化“县属乡用”。打破派驻机构人员与乡镇干部人员身份界限,明确除公安派出所外,派驻机构人员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岗位管理,同步参与选岗、履职、培训、考评等。印发派驻人员管理工作指引,完成派驻人员党组织、工会等关系下移,工资、福利待遇下放,推动派驻人员更好融入基层工作。实行职数统筹使用,允许派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中层职务,兼职的不占乡镇(街道)职数。岗位管理推行以来,全县共270余名派驻人员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县属乡用”“统一指挥”。

  优化岗位设置。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将执法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若干岗位上,设置综合执法协调岗、违建防控岗、辅助执法岗等,鼓励引导全员参与执法。根据工作任务量、执法难易程度等因素为岗位赋分,派驻人员可参考赋分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参与选岗,岗位分配充分参考派驻人员意愿,推动派驻人员更好融入属地中心工作。

  完善考核机制。派驻人员与乡镇(街道)干部同步考核,年度优秀比例随派驻人员增加至所在乡镇(街道),同一派驻人员纳入多个乡镇(街道)岗位的,由各乡镇(街道)同时考核,综合各乡镇(街道)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探索多维度考评办法,促进基层执法干部履职尽责。考评结果实行“四挂钩”,即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职级职称、绩效奖金挂钩,激励有为干部;各乡镇(街道)每年评选“蜗牛岗”,以“面子挂不住、票子拿不到” 严管后进干部,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