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破解难题 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把握重点,明确要求,深入开展问题自查
将涉及改革的党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纳入调研范围,组织各部门对照《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部门“三定”规定以及近年来省直对口部门职责调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照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等有关文件做到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运行到位。
二、深入一线,全面走访,充分掌握实际情况
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涉及改革的市直党政部门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调研,召开40余次专题座谈会,与市直部门有关领导和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300余人进行座谈。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改革以来调整的职责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职能划转不到位,与省直对口部门职责不对应、上下不衔接、工作开展不了的情况;机构改革后省直对口部门是否存在新的职责调整,需要市级层面相应调整理顺的情况;是否存在部门间机制运行不顺畅情况;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是否还存在行政职责没有回归机关的情况(执法职能除外);以及其他需要进一步调整、理顺、加强、完善的职责事项及对策建议等情况。
三、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着力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机构改革“回头看”“三定”规定执行、职责运行等情况调研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了解问题原因,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当场能反馈的当时反馈意见;对一时拿不准的问题,认真听取部门意见,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及复杂原因,把问题带回来认真研究分析后,给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调研完成后,逐一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单位、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间等,确保调研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制调整、招投标工作职责划转等机构改革以来省直部门职责调整,市级层面尚未相应调整,以及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边界不明、衔接不顺、运行不畅等问题,精准调整党政部门职责,确定继续保留、增加强化和转移取消的职责内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构建起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
二是针对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内设机构需进一步优化、下属事业单位职责需进一步调整等问题,将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适时予以调整完善,并持续跟进,及时解决部门关心的而又无法自行解决的内部运行问题,切实提升部门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针对改革造成的部分事业单位遗留问题,在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其他专项改革统筹考虑,采取适度归并、分流安置等措施分期分批逐步解决,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编制保障。
四是针对历史原因造成个别部门编制规模偏小、局部超编以及人员结构老化等问题,在严格落实中央空编减编方针政策和确保总量“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加强内部挖潜,创新管理方式,研究探索“编制周转池”“退多补一”等政策,既能保障民生领域、基层一线等用编急需,又能逐步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有效资源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下一步,廊坊市委编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党政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为主线,持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架构,着力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职能,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廊坊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