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河南省新乡市持续推动开发区赋权工作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4-25 】 【选择字号: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印发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向高新区、经开区分别赋予1053项、1015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扩大赋权范围。此次赋权涉及发改委、财政、工信等16家市直部门,赋权后开发区沟通运行更加便捷,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更加鲜明。

  明方向抓落实。3月1日,《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开发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明晰赋权程序,为开发区赋权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市委编办作为牵头负责单位,按照“开发区选权、部门确权、编办审权、政府赋权”方式,通过实地调研、召开会议、细化责任等举措,在前期赋权基础上扩大赋权范围,形成赋权目录,向开发区赋予更多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市委将开发区赋权工作列入台账,每周跟进落实情况,确保赋权事项运行顺畅。

  搞调研定清单。为确保精准赋权,市委编办深入高新区、经开区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承接权限运行情况、亟需市级下放权限等,从开发区实际发展需要和承接能力出发,依托现行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让开发区自主选权,形成赋权目录(征求意见稿)。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对赋权目录(征求意见稿)逐项确认反馈,与开发区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市委编办审核最终形成赋权清单。

  建机制督后续。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赋权工作效能评估机制,适时组织评估问效,评估结果作为赋权事项调整重要依据;对赋权工作中出现的明放暗不放、培训不到位、运行不顺畅、监管有真空等问题,适时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市直相关部门在专家资源共享、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为开发区提供全力支持和服务保障,帮助开发区在申报、推荐类事项上实现直通直达。开发区依托赋权事项建立权责清单,按照“赋全权、负全责”原则,承担行使赋权事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后续根据发展所需、承接能力和实际运行,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沟通协调一致后按程序审核备案,每年度公布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