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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编办着力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助推县域教育事业发展

【来源:青海省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1-12-07 】 【选择字号:

    青海省委编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面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紧迫需求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立足省情教情,牢牢抓住教师工作这个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会同相关部门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瓶颈,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不断推动县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放管理权限,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人社部门核定岗位总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分配,学校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既能发挥好改革对师资的均衡配置作用,同时又能保证教师队伍在相对稳定中不断释放活力的工作理念,把教师的岗位聘任、业绩考核、奖励等日常管理权限真正赋予学校,理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教师队伍的职责权限,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构建科学有效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动态调整,盘活教职工编制资源。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动态调整力度,结合各地学生变化情况,在充分分析评估基础上,省州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编制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有效解决地区间、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的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按照“省市统筹、县级使用”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内自主使用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结合教材改革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在编制调整的同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以及交流轮岗制度,强化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和考核管理,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用好轮岗、对口支援等政策,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期望和需求。

  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继续保持对“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跟踪问效,确保通过教师资源合理流动,让每个学生享受平等的师资力量,获得相同的求学机会,为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编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