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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7-01 】 【选择字号:

平机编办发〔201442

关于印发《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现将《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627

 

 

                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管理,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配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市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级领导职数,指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副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职,科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其他科级领导职数。

第四条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市直各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补充配备科级领导干部。

第五条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使用的科级领导职数,是部门任命科级领导干部的依据。

第六条 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坚持先审核、后配备的原则。严禁部门超职数、超规格、超编制配备科级领导干部。

第七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须由使用单位填写《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单》(一式三份,见附件),并附单位人员花名册。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申请使用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

第八条 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单》,审批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方案。

第九条 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审批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方案,编制、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工资统发手续。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晋升后工资统发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如实填报科级领导职数使用情况,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对今后未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行设立科级领导职数,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的部门,市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严肃查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单》

平凉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单.xls